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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5423385 地区:灵璧
点击:84
类别:招商合作 → 门面出租/生意转让

宿州市灵璧盐业有限公司办公大楼3-4层及院内房屋招租公告

宿州市灵璧盐业宿州市有限公司办公大有限公楼3-4层及院楼3-内房屋对外公开内房屋招租,现将有关招租,事宜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灵璧盐业有限公灵璧盐司办公大楼3-司办公4层及院内房屋4层及位于灵璧县解放位于灵西路南侧5号,西路南砖混结构,面积砖混结746.16平746方米,交通便利方米,,适宜经商、办公、金融等。

二、公示及报名时间

2026年7月2021日-20261日-年7月10日1年7月7时止。有意者7时止请持有效证件,请持有即日起至202即日起6年7月10日6年717:00前到17:灵璧盐业公司办公室报名。

三、竞租方式及时间

采取有底价(底价40500元/年)的方式竞租年)的,以最高租金取,以最得租赁经营权。得租赁竞价时间202竞价时6年7月11日上午9时。

四、承租条件

1.承租人应是1.承法人、社团组织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或具有行为能力的自然行为能人,且无违法或人,且不良经营记录。

2.承租方应按2.承国家法律规定合国家法法经营。

3.本次招租,3.本竞租人自行到现竞租人场勘验。

五、承租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擅自改变出租房用途;

2.不得利用出2.不租房屋进行违法租房屋犯罪行为;

3.不得利用出3.不租房屋违法从事租房屋职业介绍、婚姻职业介介绍、培训以及介绍、房地产中介等活动;

4.不得利用出4.不租房屋非法从事租房屋生产、储藏、经生产、营易燃、易爆、营易燃有毒、放射性等有毒、危险物品的活动危险物

5.租赁期内,5.租出租房屋必须由出租房承租人本人经营承租人,未经出租方书,未经面同意,不得以面同意任何形式转租、任何形分租、出借租赁房屋;承租期间不得在承租期场所内乱搭乱建场所内,不得将场所分,不得割给他人使用,割给他否则视作违约。

6.租赁期内,6.租承租人负责租赁承租人房屋的日常安全房屋的管理工作并承担管理工租赁房屋发生的租赁房水、电、燃气、水、电通讯(网络)、通讯(垃圾清运、物业垃圾清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7.合同期满或7.合终止时,承租人终止时须将租赁房屋场须将租所恢复原样并且所恢复无条件交还给出租方。

六、合同可签三六、合年,租金年付,年,租第一年租金在签第一年订合同时一次交订合同清。

联 系 人:吴女士
发布/刷新时间:2026-06-30 09:43   离过期还有:84天10时5分
13637174317(点击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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